晨报讯(通讯员 陈冬艳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孔芳芳)城市绿化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花草树木装点着城市的大街小巷,起到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但依旧有个别企业为了一己之利做出擅自毁坏绿化带等违法行为。
7月8日10时40分,建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沙洲中队执法人员联合街道城市治理公众委员巡查至中和路、和平路路口时发现,发现路口西侧路边绿化带有被损坏挖掘的迹象。经勘查,部分绿化带内的草坪、灌木被移除。此处绿化带内草坪、灌木等被损坏约2平方米。
执法人员立即查看现场并取证,确认为某公司承接了中和路、和平路路口西侧河西南部18-17地块工地的电力管线排管导致。该公司向相关部门申请从路对面配电箱接电尚未获得批准时,为赶工期铺设电力管线,私自破坏挖掘了工地门前绿化带,因此无法提供绿化主管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该行为涉嫌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因该行为违反了《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项,依据《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参照《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应用指导意见》124项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美好环境需要大家一起守护。在此,建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沙洲中队,呼吁广大市民爱护城市绿化,不要随意毁坏花草树木,维护优美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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